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zzjcy 时间:2019-01-06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枣庄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敬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枣庄人民对法治建设的新期盼,来谋划检察工作,拼搏奉献,争创一流,开启了新时代检察工程建设的新局面。

一、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工程来抓

市院出台50条意见指导服务大局工作,把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站在大局的角度来审视,在“主动”二字上做文章,党委、政府的工作往哪里用力,检察机关就往哪里助推。

——紧紧围绕“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主动服务。一是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办理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30件107人,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司法保护力度。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条意见》,主动深入32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办理枣庄银行系列案件,在深入研判嫌疑人犯罪手段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风险漏洞,跟踪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见》,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环境污染整治专项监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18件28人,浙江某公司跨省向我市非法倾倒500余吨危险废液案5名嫌疑人,被以污染环境罪从快从严批捕、起诉。推行“精准扶贫”服务工程,组织干警深入106个村居和社区,结对帮扶贫困户303家,救助资金50余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8件。三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把惩治犯罪和服务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农业农村资源犯罪案件15件19人。被告人张某破坏基本农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敦促其主动修复了被毁的15亩农田,国家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加大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力度,依法批捕起诉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阻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7件14人。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托办案联系民营企业23家,提供法律咨询54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5项。

——紧紧围绕“平安枣庄”建设主动服务。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惩治刑事犯罪强大合力。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1806件2631人,批准逮捕1138件15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682件4162人,提起公诉2521件3546人。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院召开5次党组会,8次领导小组会,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高质量专班办公室。牢记“依法”二字,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全力投入“山东战役”,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6件65人,提起公诉16件82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3起。既治本又治标,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活动,宣传法治、教育群众,有效遏制了一些一般性违法行为向黑恶势力的演变。峄城区院在办理全市首例涉恶案件中,针对社会治理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案就发出了8份检察建议台儿庄区院牵头鲁苏豫皖相邻地区检察院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多项经验做法,被中政委、最高检、省院转发。二是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件6人;“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01件198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22件42人;故意杀人、放火、绑架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类犯罪219件265人;8起传销、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网络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金额过亿元大案被从快从严批捕起诉。三是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办案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受理、提讯、调查、终结、审核过程,而是一个用力、用心、用情,体现理念、思想、境界的过程。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否化解?结案后是否还存在不稳定的因素?都是办案过程中应当解决的问题,办案效果怎么样,关键在于能否做好“后半篇文章”。薛城区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让孩子尽快走出了心理阴影,并帮助孩子解决了户籍、入学、低保等实际困难,开启了他新的人生。

——紧紧围绕“法治枣庄”建设主动服务。在推进“法治枣庄”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一是搭建服务基层群众的“连心桥”。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带着课题去调研,每季度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全覆盖。山亭等基层院建立了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起点派驻基层检察室为触角的“服务基层网络阵地”,密切了检群关系二是织起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红丝带”。积极推行“检企共建”工程,送法律、送服务经常化。高度重视涉及企业发展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户,凡是涉及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坚决维护到位。某民营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败诉,被列入商业信誉黑名单,依法抗诉后获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并恢复了其商业信誉。三是撑起服务民生民利的“遮雨伞”。建立类案分析制度,对一个时期以来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加以分析,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针对部分网络点餐企业存在的经营资质不全、卫生不符合标准、证照过期等问题,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专项整治活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把法律监督作为精品工程来抓

说一千道一万,维护公平正义是关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8人,监督撤案10件,不捕不诉1204人,追捕追诉125人。提出抗诉15件,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2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27人次,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3件,书面提出刑事执行意见57件,书面提出监外执行纠正意见6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4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37人,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受理来信来访1150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5件,抗诉1件。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创新的有理、有过、有难、有解“四有推定”接访法,被省院转发推广。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不捕27件56人,不诉13件40人,不捕、不诉率分别占46%、30%。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件”。在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实施细则》,两级院检察长全部列席了同级法院审委会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189件,其中抗诉、提请省院抗诉17件,审判程序监督28件,执行监督37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5件,56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董某房屋被强制拆除一案,因证据不足,原审判决未能支持其诉求,董某不服,长期上访,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帮助其重新完善了证据链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最终获法院支持改判。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是最高检和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政协常委会专题听取市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通报。年内,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件,其中完成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9件,经省院审查批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针对某河流出现的水质恶化问题,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出现问题的7公里河道进行排水清淤,对28处污水直排口实施截污纳管,污染现象得到根本整治,检察机关未再提起公益诉讼。我们将所办理的环境和资源领域79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规律,认真加以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了检察机关“努力做公益代言人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护航人”的政治责任感。

三、把检察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2018年,检察体制改革多项举措纷纷出台,对检察事业的发展必将带来深远的影响。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发生了重大变化。指导滕州市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任务,由过去20多个内设部门,精简为8个。最主要的变化就是由过去的批捕、起诉职能分离,转化为捕诉合一的办案体制,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办案周期大幅缩短,案件退查率明显降低。滕州市院承担了全省最多的法律监督试点任务,多次在最高检、省院介绍经验。

——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使检察建议制度实现了法制化。积极推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坚持“抓住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的理念,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的问题。年内,全市共发出检察建议334件。组织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了检察建议集中公开送达活动,邀请市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现场监督观摩,开启了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的新起点。

——对监狱的监督实行巡回检察。这一改革的模式就是撤回派驻监狱检察室,实施对监狱集中巡查。市院作为全国首批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成立巡回检察办公室和办案组,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巡回检察新模式。首轮巡回检察即发现某监狱监管过程中各类问题50余件次,分别采取现场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监督整改。同时,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市院还完成了对日照监狱的异地巡回检察任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办理监委移送案件的模式趋于规范。在市监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办案模式,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出台《受理监委移送案件暂行规定》,畅通了衔接渠道,与监委密切沟通,坚持全部案件均提前介入,使每起案件都力争做到在监委移送前即达到起诉的标准,提高了办案质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件21人,已起诉13件13人,判决3件3人。依法办理了市国资委原主任吴某某,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原主任孙某某,枣庄三中原校长于某某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大的责任。为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公诉自由裁量权,凸显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案件从实体上体现量刑从宽,从程序上体现审理从快从简,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袁某非法拘禁一案,承办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达成一致后,犯罪嫌疑人主动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据此建议法院按照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提出了依法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意见,该案从检察机关受理至法院作出当庭判决仅用时7天。

四、把党的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

党性强是新时代干事创业最强大的精神力量。为锻造一支一心跟党走,一心为人民的检察队伍,持续向党建工作发力,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品牌”。党建工作经验多次被最高检、省院转发,省院、市委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政治建设是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落实“两个维护”。始终站在党委、政府的立场上思考工作,与党委政府同心同步同力。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为落脚点来推进工作。举办十九大精神轮训班,组织各类政治培训700余人次。邀请“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贡献人物”枣庄军分区韦昌进政委上党课。

——组织建设是根本。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市院机关党委和8个支部按期换届,成立了机关纪委,由一名党组成员专职机关党委书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既坚持28日“党员活动日”,又设立12日为“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考试。夯实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压实支部书记的责任,各支部每月都有活动方案,把支部活动搞活,两级院支部之间、与乡村支部之间联合开展共建活动,增强支部的吸引力,让每名党员都养成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好习惯。

——制度建设是保障。没有制度作保障,党建工作就会“一阵风”。为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订了50多项规章制度,织起了党建工作制度网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党组会议事规则,出台《党组会事项审批制度》,未经会前审批,不得上会研究。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市院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80多次。

——思想建设是灵魂。没有思想建设做灵魂,党建工作就会走形式。坚持用把党性、全局、规矩、责任、团结“五个放在心上”统一干警的思想和行动,只要有机会,就把思想工作放进去,推行了普遍性、阶段性、针对性“三性”思想教育工作法,市院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院面对面与干警交流,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职级待遇的认识问题。培树理念,用“在名利上有满足感、在工作上有危机感”来促进干警思想境界的提升;用“你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就会把你捧在手上”来培树干警的群众观念。开展了“重温入党申请书、兑现庄严承诺、追寻心路历程”活动,一位老党员读完22年前自己的入党申请书后,深有感触的说:“我曾经为个人进步问题苦恼过,为工作份内份外斤斤计较过,所有这些都不符合自己22年前的庄严承诺,重读入党申请书,让我找到了初心,再一次激荡了自己的心灵。”

——廉政建设是底线没有廉政建设做底线,党建工作就会交“白卷”。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严管厚爱当福利,几乎在所有的大会上,都强调廉政建设。创新了“廉政宣誓”,“廉政小结”,“廉政联络员”等制度,实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出台《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31次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重大事项,完成了8项督办事项。有了派驻纪检组,我们在做决策决定时首先考虑是否符合规定,防范各类风险的免疫力明显增强。

五、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形象工程来抓

接受监督是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是态度。司法越公开,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越强,为更好的接受监督和支持,年内,我们开展的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多次活动,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亲临指导。制定出台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为平台,进一步拓宽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工作的渠道,年内,两级院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5次,多项工作创新都源于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两会”期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组织450名干警深入各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87件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人大、政协,积极听取指示和建议,两级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既肯定成绩又指明方向。

2018年,我们遵循着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总思路,在发展过程中找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谋发展,紧紧抓住省院党组巡视整改和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九项行动”这一黄金机遇期,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广大干警创先争优的精气神明显提升,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各级领导同志先后21次莅临市检察院指导工作,省院陈勇检察长、市委李峰书记等领导先后20次对检察工作批示肯定,全市29个集体,8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4项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转发推广,各级媒体380多次报道宣传了检察工作,滕州市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时钧宇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我们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过来,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成绩面前不骄傲,但能深刻地体会到,没有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没有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没有各区(市)委、市直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没有来自人民群众信任的强大力量,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的进步。感恩的话不再多说,干好工作是对领导和同志们最好的报答。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意识仍然不够强,存在着不精准、不到位的问题;法律监督的能力仍然不够足,存在着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司法规范化的水平仍然不够高,存在着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干警的工作作风仍然不够实,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争先意识不强的问题等等。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深化司法改革,加大创新力度,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工作推向提高质量和水平的新阶段,大力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丰富活动载体,严肃组织生活,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推进党建“品牌”建设。

二是始终坚持积极主动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面落实最高检新一届党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

三是始终坚持做大做强法律监督业务。全面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让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努力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始终坚持全面推动法律实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14个罪名犯罪的侦查权,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和法治公信力。

五是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改革。把检察体制改革作为动力、作为机遇,将改革进行到底,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积一时之跬步,方可臻千里之遥远。新的一年,我们将不断提升境界,追求卓越,“咬定目标使劲干”,一步一个脚印地继续往前走,干出样子、干出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