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我院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支部与会人员联系支部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良好效果。
版权所有: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527号
鲁ICP备20023300号 邮编:27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