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院召开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部署要求,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落实,5月30日,滕州市院召开特邀检察官助理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靖波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大同主持会议。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滕州市院全体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参加座谈会。
会上,传达了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回顾总结了去年以来滕州市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开展情况,增聘了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围绕如何深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
靖波检察长指出,去年以来,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主动克服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充分发挥“外脑”优势,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工作,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下步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靖波检察长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主动性。深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要,有利于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公正司法,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二是要能动履职,进一步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深入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关心、支持、监督全市检察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员”“调查员”“联络员”“宣传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工作交流长效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的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做好联络服务工作,提供硬件、软件服务,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和履职创造条件。要搭建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干警的双向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有益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